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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规范互联网中文域名注册管理

2000-11-10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信息产业部日前发布了《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》,以进一步完善我国中文域名体系,规范中文域名注册服务。

据了解,域名是对应于互联网数字地址的层次结构式网络字符标识,是进行网络访问的重要基础。中文域名是含有中文文字的域名,是我国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经批准,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已于2000年初开通了中文域名试验系统并提供注册服务。

根据这项通告,中文域名注册体系结构分为三层,即注册管理机构、注册服务机构和注册代理机构。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和管理域名系统,维护域名中央数据库。注册服务机构负责受理域名注册申请并完成注册。注册代理机构在注册服务机构授权范围内接受域名注册申请。经信息产业部批准,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为我国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机构。

通告中规定,在我国境内从事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或注册代理活动,应获得信息产业部批准。未经批准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中文域名注册管理、注册服务和注册代理活动。

通告中规定,申请从事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或注册代理活动的,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;有与从事中文域名注册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门人员;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;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;从事中文域名注册服务的,已与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达成相关协议;从事中文域名注册代理的,已与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达成相关协议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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